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用电器电鱼属于违法行为,可仍有人以身试法。日前,太和警方就查获了一起非法电鱼的案件,现场起获小鱼10余斤。
2月28日中午12时许,太和县公安局高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界洪河高庙镇大吕段时,发现界洪河中央有一只铁皮小船,船上有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鱼器电鱼,高庙派出所所长谢玉立即要求男子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船划到岸边。
在男子到达岸边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要求男子将捕获的小鱼全部装好,跟随民警到所内接受询问。
经询问,男子系太和县双浮镇居民张某,现年30岁,考虑到小鲫鱼可以卖钱,张某在明知电鱼违法的情况下,还去河里电鱼。经称量,张某共电鱼十余斤。目前,被捕获的小鱼已被民警及时放生,张某及其电鱼设备已被移交水产部门进行处理。
代琦 王叠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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