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阜阳柴湖农场子弟学校违规办学 官方回复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阜阳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举报,阜阳私人违规办学,学校不光收费高,学生还没有学籍。阜阳市委经调查发现,该校不具备办学条件,将停止办学,在读的146名学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分流。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用来敛财的。具体如下:

【网友来信】

国家对农业三场进行税费改革时,要求企业办社会(包括学校)应该分离,但是2017年阜阳柴湖良种繁殖场又把已经停办几十年的初中办起来了,并且招收了23年七年级学生和33名八年级学生,高价收取学费,每生每学期3000元左右。

我举报的重点是“阜阳柴湖良种繁殖场明知道国家不让农场办学校,2017年却把停办几十年的初中又办起来了”,而且高价收费。

请阜阳市政府不要避重就轻,正面回答“为什么该场明知道国家不让在场里办学校,但还是在2017年把停办几十年的初中又办了起来”。

阜阳柴湖良种繁殖场可以知法犯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农场学校学生无学籍”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农场学校为阜阳市柴湖农场子弟学校。

一、基本情况

阜阳柴湖良种繁殖场位于利辛县胡集镇,隶属于阜阳市农委。为解决农场职工子女的入学问题,1973年经原阜阳地区行署教委同意设立阜阳地区柴湖农场职工子弟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办学性质为公办。因时间较长,相关批准设立文件遗失,但农场提供了阜阳行署教育局《关于同意柴湖良种繁殖场恢复场办高中的批复》(教中字﹝80﹞第065号)等与办学相关文件。当时该校教学业务归利辛教育局管理,2000年后,利辛县划入亳州市,利辛教育局对该学校的管理越来越少。

2004年开始,国家对农业三场进行费税改革时,企业办社会(包括学校)应分离。因柴湖农场地跨两市,与阜阳市三区无直接接壤,加之当时相关部门考虑学校规模较小,在校生源不多,学校教师全部为农场职工且数量不足,因此学校后续会因生源不足等问题自动停办,也不会引起人员待遇及资产纠纷,从而导致该校未及时移交。

2017年4月,柴湖农场与利辛县退休教师张某某,在未经主管单位阜阳市农委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将柴湖农场职工子弟小学校舍及操场租赁给张某某个人办学。据张某某介绍,其个人在学校原址上投资约160万元修缮了校舍。2017年秋季开学以来,学校实质上是以民办的性质在运转,现有在校学生146人,聘用任课教师11名。初中学生缴费标准为:走读生每学期1200元,在校吃午餐的学生每学期1600元,住校生每学期3200元。 

二、处理意见

经阜阳市教育局、市农委联合调查组实地核查,该校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下一步,阜阳市教育局、市农委和农场将按以下意见妥善处理该问题:一是停止学校办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柴湖农场由事业改制为企业,于2020年前完成改制工作,农场方决定不再办学。二是在市农委指导下,农场与张某某解除租赁合同、停止办学,并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经济问题。三是有效分流学生。因该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全部是义务教育阶段利辛籍的学生,阜阳市教育局和市农委将积极与利辛县教育局会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商请利辛县教育局妥善解决该校学生分流和注册学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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