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法院一天强制腾空两房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26日,黄山市黄山区法院消息称,省高院部署开展“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以来,该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3月25日组织精干力量,在区检察院派员监督及所在社区、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对两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2012年8月31日,浙江人俞某因经营需要,向黄山区众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60万元,后因无力归还借款本息而远走他乡。该贷款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将其诉至黄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本息共68万元,俞某一直下落不明,黄山区法院一直未放弃对该案执行。

日前,执行干警通过再次寻找线索,发现俞某名下有一套位于该区甘棠镇天都路某小区的住宅房,现住户虽不是俞某,但可认定该房屋属于俞某这一事实。黄山区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以公告的形式要求俞某及现住户主动腾退,但俞某未露面,住户也不配合腾空。

 3月25日上午9点,法院执行行动组到达执行现场,在区检察院、甘棠镇司法所、龙西社区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执行干警指派的开锁人员将俞某的住宅防盗门打开,强制腾空俞某住房内的物品,并对清空后的住宅房状况依法进行登记。下一步,法院将委托相关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所得拍卖款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10点半,行动组又到达黄山工业园区,对原属黄山市黄山区意新竹木有限公司所有的1号厂房和2号厂房进行强制腾空。

2013年12月18日,意新竹木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黄山支行贷款800万元,同时,意新竹木公司委托黄山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意新竹木公司以其所有的厂房、厂内设备向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融资担保公司为其400万元的贷款进行了担保。由于意新竹木公司不能及时偿还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代替其向建行偿还贷款本息4158258.8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融资担保公司向意新竹木公司追讨该笔款项未果,请求法院对意新公司的厂房和设备进行强制执行。

2018年12月7日,法院依法将意新竹木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以物抵债给融资担保公司,但1号厂房和2号厂房承租户拒不主动腾退。 行动组对1号厂房腾空进展顺利。但在2号厂房内,现承租户以其与意新公司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极不配合腾退,拒绝回答执行法官的提问,阻挠法院执行。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法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约束。该租户虽与被执行人黄山市黄山区意新竹木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但租赁合同均在厂房抵押之后签订,对抵押权人即申请执行人黄山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执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该承租户最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厂房承租人对执行不予配合阻扰执行由司法警察采取强制措施 

张大文 楚伟清  王乐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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