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一驾驶员开车抽烟 被记2分罚款200元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濉溪交警在濉永路查处一名嘴里叼烟的司机,男子先是狡辩没有抽烟,又称开车抽烟不违法。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两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开车时吸烟、接拨手机、吃东西、穿拖鞋等等,都属于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TIM图片20190403160349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