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5日16时20分, 淮北市濉溪县交管大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道路执勤巡逻,当巡逻至省道S101线王堰路段时,发现前面一辆高速行驶的白色轿车车顶,有一名女童伸出天窗外。
为避免意外发生,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及时制止了这种危险行为。民警在驾驶员认识到错误后,对其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大家: 当车辆行进时,如果孩子把头伸出车窗及天窗,紧急刹车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抛出车外。同时,孩子在把身体伸出窗外时,双手在抓扶过程中极可能触碰到自动关窗功能,孩子极易被夹伤。另外,如有硬物飞来、高空掉物等,处在车外的身体也容易受伤。这种将身体伸出窗外的行为,不仅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
郭爱芹 王化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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