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决定逮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原区委书记茆斌(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茆斌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茆斌在担任芜湖市弋江区副区长、鸠江区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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