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宿州公安在线消息,4月30日上午,砀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砀山警方侦破的一起“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以曾某、项某、叶某为首的三个犯罪集团实施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共非法获利33.7万余元。主犯曾某、项某、叶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六个月、四年,并分别判处罚金十万元、八万元、六万元,其他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非法获利33.7万余元 砀山曾某等19人“套路贷”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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