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 枞阳“金坛花苑”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4月30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黄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的妻子孟某某与被害人周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黄某因妻子孟某某有婚外情,多次与孟某某发生争吵并诉讼离婚 。2018年4月19日上午,周某某与孟某某到孟某某与黄某共同住所枞阳县枞阳镇金坛花苑某室搬物品,被返回家中的黄某撞见。黄某顿时心生怨恨,遂跑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至餐厅,持刀对周某某头部连续砍击数刀,致周某某颅骨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倒地当场死亡。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因周某某与其妻婚外情产生怨恨,持刀砍击周头部,致周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黄某作案后,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警察到来,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本案因婚外情引发,被害人的行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黄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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