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萧县人民法院消息,7月10日,被告人张某甲、孟某某、张某乙、张某丙、李某某、渠某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诈骗)一案在萧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萧县法院副院长曹亚东担任该案审判长、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广济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察院指控,六被告人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在微信及支付宝向包括学生在内的不特定人员放贷,其高额利息先从放款中扣除并要求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时,要求借款人支付下一期利息作为逾期费用,或向借款人推荐其他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借钱还款,致使借款人债务不断增高;或以对借款人进行电话、短信轰炸、上门催收、提起虚假诉讼等行为威胁借款人,使借款人产生畏惧心理,不得不偿还高额借款及手续费、续期等费用。经查,该工作室在此期间共计骗取他人钱财184447.8元,另有7050元未得逞。该工作室组织分工明确,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全程直播,社会各界人士及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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