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 32名被告人被判刑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铜陵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2日上午,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犯诈骗、寻衅滋事一案和何某某等21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一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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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被告人康某娟、谈某共同出资在本市财富广场成立安徽省欧蜜雅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蜜雅公司),经营化妆品业务。后康某娟获悉小贷行业滋生的“套路贷”牟利模式,便雇佣被告人阮某等人,依托欧蜜雅公司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7月,康某娟将欧蜜雅公司改名为赢和金服公司,继续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被告人阮某等人负责招揽客户和对逾期及违约客户进行催收;被告人康某杰负责放款前上门拍照和对逾期及违约客户进行催收;被告人谈某等人负责招揽客户。上述被告人在2017年年初至2018年3月期间,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暴力讨债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康某娟为首、阮某、崔某某为重要成员、康某杰等其余被告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何某某于2017年8月7日成立安徽据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从事商业账款催收服务咨询等业务。后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8年2月起,在何某某的策划、指挥下,招募人员、设立业务部、组。雇佣被告人沈某某为主管,指示、安排各小组非法催收工作任务;雇佣被告人李某等人为组长,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任务,下发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任务量,统计业绩,查看组员发送信息和拨打电话量,并采用分享“淫秽类、恐吓类”等图片内容,来提高催款回款率,提升全组工作绩效;招募并指使各组组员被告人孔某某等人对“钱邦顺借”、“闪现贷”、“手机贷”等网贷平台的欠款人及其手机通讯录的联系人,采用向多方发送合成的淫秽、灵堂墓碑、诅咒侮辱类照片、“呼死你”软件电话轰炸或直接拨打电话谩骂等滋扰、纠缠、恐吓的非法手段实施债务催讨,胁迫债务人还款,共非法获利100余万元,给受害人工作、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该组织利用其公司层级管理制度,形成了以何某某为首要分子,沈某某等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审理期间,被告人何某某等17名被告人积极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共计一百四十多万元,被告人何某某主动预交罚金。

最终,铜官法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康某娟等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不等的刑罚;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何某某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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