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综合@阜阳公安交警在线消息,2019年9月30日20时30分许,阜阳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颍州路与北京路交叉口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王某,1972年出生,颍东区新华办事处居民,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王某所驾驶的“网约车”属营运车辆,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行政拘留15日的严肃处理。
2019年9月30日20时40分许,阜阳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在幸福路与众兴路交口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江某某,1983年出生,颍东区向阳办事处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严肃处理。
2019年9月30日21时30分许,阜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沙河路与清河路交口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王某,江苏徐州人,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理。
2019年9月30日21时30分许,阜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七渔河路段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司机罗某,1979年出生,利辛县孙庙乡居民,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4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严肃处理。
2019年9月30日22时10分许,阜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金种子路口查获一起醉驾违法行为。司机朱某,阜南县朱寨镇人,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带其带医院抽血送检。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