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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受贿79万如实供述获从轻处罚 一审被判三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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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原主任刘立业,在担任谯城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9万余元。日前,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立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缴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9.3299万元依法没收,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立业今年45岁,其在担任谯城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9.329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立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立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刘立业在提起公诉前将违法所得全部退出,并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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