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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一女子骑车遇熟人欲打招呼 不料车速过快将其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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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淮南一食堂保洁大妈曹某某在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了正在骑自行车的熟人,准备加速上前打招呼并超车,但不料车速过快,又未及时刹车,发生了追尾,被追尾的熟人摔倒后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淮南市大通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曹某某从安徽理工大学山南校区食堂下班回家,驾驶二轮电瓶车在校园道路逆向行驶至鸿烈西路与天工大道交口时,发现骑着自行车的罗某,遂快速行驶上前打招呼,并欲超车。因曹某某警觉意识不高,在电瓶车速度过快、车大灯已经坏了的情况下,驾驶电瓶车靠近罗某时既不鸣笛示警、也未及时刹车,致使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被追尾后的罗某仰面摔倒在地,后被送往医院,同年7月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罗某符合头部外伤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另查明: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曹某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同年7月4日,曹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驾驶电瓶车,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曹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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