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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纠纷竟持刀捅死他人 涡阳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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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只因麦田被不小心碾压,竟然持刀捅人。涡阳一男子陈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日前,被亳州市中院一审判处陈某某无期徒刑。

陈某某,涡阳人,今年62岁。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和被害人陈某家曾经有过矛盾。2019年4月26日18时许,陈某某发现自家麦田有被车碾轧的痕迹,怀疑是同村村民陈某所为,遂回到家中拿把尖刀放入袖筒中。陈某某在村中叫骂至陈某家门前,陈某承认陈某某家麦田是其倒车时不小心碾轧,并表示愿意赔偿陈某某损失。陈某某认为陈某系有意所为并与陈某发生纠纷。厮打过程中,陈某某持尖刀将陈某的左胸部扎伤,陈某在送医途中死亡。经鉴定:陈某系上腔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陈某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因琐事纠纷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陈某某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综上,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189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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