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公安交警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大皖新闻讯 5月1日20时29分,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秀高线公岭镇宝福村邹庄附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黄墩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发生具体时间为5月1日20时20分许,事发当时,公岭镇宝福村79岁的吴某与老伴沿秀高线从公岭往高河方向行走,在行至公岭镇宝福村邹庄附近路段时,被同向后方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撞倒在地,事发后肇事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驾车沿着秀高线往高河方向逃逸。事故现场除了一摊血迹,无其他散落物,事故造成伤者颅脑及全身多处损伤,被紧急送往安庆市立医院抢救,并于当晚做了开颅手术。

黄墩中队民警通过连夜查阅事故现场附近及周边监控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车斗上加装有雨棚的电动三轮车,该车从公岭镇宝福村村部路口左转后,由南向北沿秀高线行驶了几百米后就发生了事故,发生事故后,该车继续沿着秀高线向北行驶至公岭到马庙路口左转弯进入后就不知去向。由于事发时是夜间,监控画面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车辆号牌及驾驶人信息,沿途监控覆盖不全面,案件侦破当晚陷入了僵局。于是,黄墩中队将案情向大队作了报告。

5月2日上午,怀宁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健在前往一线督导检查“五一”安保工作过程中获悉案情,立即指示大队要积极争取相关镇、村和派出所支持配合,抓紧时间破案。査轶群大队长指派国辉副大队长率事故处理中队精干警力前往中队支援指导。

5月2日中午,办案民警通过回溯式循踪查阅沿途监控视频,会同各方广泛开展走访排查,最终确定交通肇事逃逸者为公岭镇宝福村51岁的丁某,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辆。

据丁某交代,事发当晚,他从马庙镇收工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儿子回家,在事发路段遇到对面车辆会车时灯光刺眼,发现前方行人时已避让不及,撞倒了走在内侧行人。事故发生后,由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便心怀侥幸地驾车逃逸。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郑生发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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