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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安庆市太湖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平在2010年左右开始信奉并加入某邪教组织,2012年至2018年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工作,以所谓“儿童主日学”授课老师为名,伙同他人组织未成年人集体学习邪教教义、播放邪教宣传品光盘、发放邪教宣传品宣传单、教唆未成年人向他人宣扬邪教等形式,向未成年人集体传播邪教。另外,赵某平还负责该邪教在太湖教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与信徒路某霞、赵某和、卓某珍、曹某全等一起非法聚会,以家作为接待联络家庭,接待该邪教上层下派的福音使女,向上层汇报工作,安排传播邪教事务,开展邪教活动。为传播邪教,赵某平持有大量的邪教宣传品,2019年5月21日,县公安局民警依法搜查其住宅,现场查获其为传播而持有的邪教书籍、刊物259本,光盘52张、传单112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平利用邪教组织,传播邪教宣传品,宣传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