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临泉县鲖城镇流鞍村党支部书记庞敬安获刑6年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原临泉县鲖城镇流鞍村党支部书记庞敬安涉嫌受贿罪一案,阜南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庞敬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