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男子曾因酒驾两次被罚 如今醉驾又被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曾因酒驾被罚款、拘留甚至吊销驾照,从事搬家送货的王某春为了生计,六个月内参加了八次科目一考试,艰难取回暂扣的驾照。按理说他应该珍惜,谁知好景不长,几年后因酒驾被吊销驾照。没想到2020年1月8日,王某春又因醉驾被交警查获。1月13日,王某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南陵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春今年51岁,时常穿梭在南陵县的大街小巷,是一名从事搬家送货的工人。因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平时爱喝点小酒。2012年10月18日,王某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南陵交警查处。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因文化水平不高,王某春接受处罚后,在六个月内进行了八次科目一考试,才艰难通过考试,不久重新取回自己的驾驶证。

然而好景不长,嗜酒贪杯的他,还是忘记了之前的教训。2016年4月8日,王某春在完成送货工作后,就着面包喝了一瓶啤酒。驾车回家途中,他再次被交警逮个正着。王某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是寻常人肯定会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不会再酒后驾车了。但嗜酒如命的王某春,果真是个“胆肥”的人。2020年1月8日下午,王某春在和朋友吃饭时饮用了白酒。饭后,他还“热情”驾车送朋友回去。当王某春驾车行驶至南铜路与南繁路交叉路口时,又一次碰上了交警。面对这个“老熟人”,民警们也是惊愕不已。经现场检测,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出了172mg/100ml。抽血结果显示,嫌疑人王某春血液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已达到了醉驾标准。

1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叶云飞  黄岑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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