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警方微信号消息:2020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灵璧县人)在合肥市长丰县境内通过窃电方式为其使用“挖矿机”来“挖掘”比特币提供动能涉案价值20万元被当地警方网上追逃。
4月8日,灵璧县公安局渔沟派出所发现刘某潜回老家后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归案目前,刘某已被移交至长丰警方。
比特币,网上虚拟货币的其中一种,是由全世界的众多电脑一起算很复杂的数学运算,每十分钟,最先算出来结果的那台电脑,获得一次奖励。这个奖励就是一个比特币,现在它的的价格大约50000元人民币(2020年4月23日)。如果把比特币看作“数字黄金”,那这个电脑求解难题的过程,就有点像过去的矿工挖金矿,被通俗地称之为“挖矿”,或者“挖币”。
这些挖矿的设备就是一台台大功率电脑,高效的挖矿计算机需要消耗大量电力。于是,就有了像刘某这样的人:偷电挖矿,赚取黑色利润,最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 : 灵璧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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