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6月4日上午,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学勇等十一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妨害作证、故意伤害一案在涡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涡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卫红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学勇等人在利辛县从事高利放贷,通过强制收取高额利息、肆意虚增债务、恶意认定违约、重复讨要利息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妨害作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滋扰恐吓、辱骂、殴打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手段,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益、非法侵吞被害人财产;隐瞒借款人已还款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致使借款人、担保人被拘留,财产被冻结、查封,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司法秩序,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结束后,本案合议庭将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和相关证据,依法定罪量刑,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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