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105万卖房款 亳州一女子犯拒执罪领刑2年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7月8日,据亳州中院消息:亳州女子周某某系一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其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将房产出售,并将售房款隐匿,近日,谯城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13日,谯城法院受理了郑某某诉孙某某、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2016年3月31日判决周某某返还申请人郑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并支付利息。该判决生效后,周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16年12月8日,郑某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于当日立案。

在执行期间,周某某将登记于其另一身份证下的房产出售给案外人杜某某,获得105万元并隐匿,并未将该笔欠款偿还给郑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生效的判决应当执行,被告人周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以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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