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政协委员、推剧团团长苏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凤台县政协委员、推剧团团长苏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2014至2016年,凤台县推剧团先后使用公款购买5万余元酒水,用于日常招待、宴请。另外,违规购买1000余元土特产。苏武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020年8月,苏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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