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为中标三次行贿官员16万元 男子获刑七个月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中标临泉县一绿化工程,湖北一男子孙某某三次行贿临泉县水务局原局长马某(已判),现金共计160000元。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20年6月23日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临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被告人孙某某为中标临泉县环城水系栏杆和绿化工程,分三次送给临泉县水务局原局长马某(已判)现金共计16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被告人孙某某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