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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发生事故 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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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晚,歙县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小汽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最终交警认定电动三轮车负全部责任。

晚上9点钟左右,在歙州大道郑村路口处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通过“丁”字路口,与左拐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侧翻和小汽车刮擦,所幸无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西中队赶往现场处置,经现场勘验和调取相关视频资料,交警判定电动三轮车负全部责任。电动三轮车车主不仅要负责自己车辆损失,还要赔偿小汽车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该起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机动车方没有过错,所以我们判定电动三轮车方负全部责任”交管大队城西中队处警交警说。

电动三轮车车主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被歙县交警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目前,电动三轮车方对小汽车方的损失已赔偿到位。

警方提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为自己是电动车就属于“弱势群体”,置法律权威和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任性地闯红灯、逆行等。电动车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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