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马鞍山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4日,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并邀请了30余名基层干部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博望区某镇某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村委会工作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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