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警察网消息:2月19日,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依法办理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朱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天,该所民警在辖区执勤巡逻时,听见有燃放爆竹声音,于是立即到附近查看,发现在某厂房门口有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纸屑。经查:当天即农历正月初八,该厂房开门营业,为图喜庆,负责人朱某燃放了烟花爆竹。朱某到案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其表示,自己是外地人,本以为过了正月十五城区才不允许燃放的,平时对烟花爆竹政策也没关注。
经民警的宣传和批评教育,朱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承诺今后一定会配合好舒城县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时刻关注限放动态,不但从自身做起,还做好身边人的监督工作,为舒城县烟花爆竹限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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