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益龙决定逮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2-26 17:15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义安检察微信公号2月26日消息:原铜陵市义安区人防办专职副主任胡益龙因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罪,被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相关阅读 阜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原主任受贿93.15万元 一审获刑三年 阜阳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原主任邵全运受贿93.15万元,日前,临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全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涉嫌受贿 马鞍市交通运输支队公路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被逮捕 近日,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周国栋涉嫌受贿一案,由含山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移送至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嫌受贿罪!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廉伟被逮捕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31日以涉嫌受贿罪对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廉伟决定逮捕。 安徽省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管早临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管早临(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太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孟丽娟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2020年8月28日,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罪的原太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孟丽娟决定逮捕。 登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 确定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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