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公安交警宣传在线消息 4月19日晚,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至芜湖高沟镇龙庵西路与无为大堤交叉路口,向左转弯驶向江心洲大道时与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海某受伤。
张某在与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后,惊慌之中车未熄火就下了车,导致车子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被他追上去控制住,所幸海某倒地位置不在车辆正前方,没有对她造成二次伤害。张某因没有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负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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