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醉酒驾驶货车撞上前方电动车 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公安交警在线消息 近日,省道315道路72KM+800米(凤阳县刘府镇大桥加油站)路段处李某驾驶皖MC26**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315由西向东行驶至省道315道路72KM(凤阳县刘府镇大桥加油站)+800米路段处时,撞到前方同向谢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造成谢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

后李某归案,经抽血鉴定,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07mg/ml,达到醉驾标准。凤阳交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谢某无责任。李某醉酒肇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