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为了顺利中标,男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最终获刑。日前,固镇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最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七千元。
2017年9月25日,固镇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马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初,被告人马某为参加竞标,明知自己公司不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为了竞标成功,用加盖有各地印文的合同等材料,制作电子标书,分别参加各个项目竞标,均成功中标。
经司法鉴定,马某用于投标的材料中的六枚印章印文与原件印文均不是出自同一枚印章的印文。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告人马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告人马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犯罪后自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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