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铜陵2名干部被通报处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枞阳纪检监察网消息:枞阳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汤沟镇一心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刘安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12月,刘安东为其子操办婚礼事宜,期间收受村干礼金2200元(已退回),刘安东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刘安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原枞阳县粮食局局长何宗汉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

2014—2016年,何宗汉在担任原枞阳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原县军粮供应站主要负责人)期间,违规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5700元(已追缴),何宗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何宗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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