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丹辞职请求的决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人大消息:5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张丹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丹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张丹提出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丹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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