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孔晓宏辞去宣城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宣城发布消息:6月4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孔晓宏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孔晓宏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4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孔晓宏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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