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公安局原副局长被降为科员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芜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南陵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昌辉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俞昌辉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接受涉案人员亲友宴请,多次收受涉案人员所送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以及高档烟酒和加油卡等礼品,折合人民币约4.8万元。俞昌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俞昌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无为市周家大山国有林场(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场长(主任)韦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3月17日,韦伟与蜀山镇石岗村某农场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协商解决该农场饮用水源问题,当晚违规接受何某某安排的宴请并饮酒,餐费(含香烟、酒水)1250元由何某某支付。2021年3月,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副主任曹玉荣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9年6月,时任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副主任曹玉荣为其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受下属及企业所送礼金共8000元。曹玉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曹玉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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