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宣城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 近日,两男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被宁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1年5月期间,被告人施某某、赵某某二人受利益驱动,多次从铜陵乘车至宁国市区,每次在酒店住下后便到街上寻找作案目标,发现合适目标就冒充派出所民警“抓嫖”,一人假装去抓“卖淫女”,另一人则谎称缴纳“罚款”了事,二人里应外合、一唱一和,先后从多名被害人处骗得钱款共计人民币13000元。
经审查发现,被告人施某某之前曾多次因冒充人民警察实施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此次带着被告人赵某某异地“重操旧业”,最终还是落得个难逃法网,身陷囹圄的下场。
检察官提醒:施某某、赵某某冒充民警骗取钱财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财产所有权,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社会影响恶劣。近年来,犯罪分子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案件频发,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学法懂法守法,必要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切勿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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