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市贵池区宣传部消息  11月1日,池州市贵池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人员名单——

任命:

许国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海生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  盾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和预算工委委员。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曹承乐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志霞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胡宪芝为区人民法院马衙人民法庭副庭长;

方圆圆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佳佳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桂芳为区人民法院杏花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曹蕊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艳艳的区人民法院马衙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宪芝的区人民法院杏花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艳艳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余志霞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编辑  张大为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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