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颖辞去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接受陈颖辞去潜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潜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颖辞去潜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陈颖提出辞去潜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潜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颖辞去潜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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