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执行伙同他人虚假诉讼上千万 亳州一女子领刑挨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亳州女子唐某有多套房屋的租金收益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保全房产,还伙同他人虚假诉讼,虚构借款达一千多万元,唐某的这种行为构成了拒执罪和虚假诉讼罪。据亳州市谯城区法院消息,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拒不支付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胡某与被告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判决被告唐某偿还原告胡某借款本金 320000 元及利息,该判决书于 10 月 8 日生效。胡某于同年10 月 19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11月 4日向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唐某名下一间已查封商铺的承租人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扣留该商铺的租金。后该承租人将该商铺租金交给法院,唐某得知后阻挠该承租人使用该商铺,致使法院将租金退给该协助执行人。后唐某以李某某的名义将上述商铺租赁给陈某使用,收取租金 75000 元。唐某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还将其位于谯城区师庄新村、丰水源小区两处房产出租,租金收入共计十余万元,唐某却并未履行判决义务。

另查明,2017 年,被告人唐某为保全自己房产,向张某某(另案处理)、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寻求帮助,张某某教唆唐某可以利用起诉的方法保全房产。经唐某与李某某商议后,利用两人之前的银行流水,伪造了唐某欠李某某 249.5 万元、486 万元的借据,并注明用唐某名下房产作抵押。2017 年 7 月 10 日,李某某持伪造的借条和交易记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唐某偿还其 1133.19 万元,并申请保全唐某名下的全部房产,在庭审期间双方明确表示对此诉讼事项无异议,致使法院作出了被告唐某偿还李某某借款本金 735.5 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的判决。

2019 年 1 月 31 日,张某某以公司的名义持伪造的借条、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唐某与李某某之前的转款记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唐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275.8 万元,在审理期间双方明确表示对此诉讼事项无异议,致使法院作出了被告唐某返还该公司债权转让款 275.8 万元的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伙同他人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虚假诉讼罪。被告人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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