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 舒城2人被行政拘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舒城县公安局消息,近日,舒城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有效维护了公共安全。

11月10日13时许,县公安局杭埠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分别在辖区徐圩村梅林桥小路边和某砖厂院内有人私加汽油。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分赴现场开展调查,并相继成功查获了赵某和殷某用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车辆及其违法经营行为。

经查,违法嫌疑人赵某因在家无事可做,又想快速赚钱,便通过网上联系一位卖家改装一辆无牌白色厢式货车,经人介绍从外地购买汽油停放于徐圩村梅林桥一带散卖,查获时货车非法储存汽油174升,销售汽油违法所得450元;违法嫌疑人殷某在一处废品站购买一辆报废面包车,经朋友介绍联系购买汽油的渠道和配送方式,将车辆改装直接停放在某砖厂院内散卖汽油,查获时面包车非法储存汽油124升,暂未获利。

11月24日,公安机关分别对违法嫌疑人赵某、殷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在舒城中石化公司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对扣押车辆和罐内汽油进行了安全妥善处理。两处公共安全隐患在公安机关的依法果断打击处理下得以消除。

编辑:彭玲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