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婚假可否参照执行新规定?安徽省卫健委回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咨询2021年12月婚假问题。问12月结婚的可否参照执行新规定,如果不行,婚假该是几天?

安徽省卫健委回复:《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已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2022年1月1日正在休婚假或之后休婚假的,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编辑 许大鹏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