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几位大货车驾驶员,采用相互替代刷卡的方式虚增运输吨位,套取公司运输费用及相关物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16万余元。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民警经过多方调查,破获了该起虚增货物吨数的诈骗案,并为企业追回全部损失。
2021年7月14日,某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马鞍山派出所报案称:港内实际过磅货物(水渣)吨位与实际生产吨位相差近4万吨,有被盗可能。接到警情后,芜湖分局迅速抽调刑侦支队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办案民警通过梳理1万余张货车出门证、5千余条磅房后台数据,调阅300余段监控视频,分析货车行驶轨迹,初步排除货物被盗可能性并锁定货物短缺原因。
经过三个多月的连续侦查,办案民警查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金某等5人驾驶马鞍山市某运输公司所属的大货车运输马鞍山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物(水渣)至某港口公司,在货物过磅称重环节,5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预谋,互相携带他人运输车辆信息磁卡,以代替他人刷卡的方式在港口磅房自助机器上虚增运输趟次,累计虚增835趟次,虚增吨位33075.99吨,向雇佣5人运输的马鞍山市某运输公司套取运费1.8万余元,并将虚增趟次所产生的柴油变卖牟利3万余元,合计共诈骗4.8万余元。给货方马鞍山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造成1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记者12月28日从长航公安获悉,目前该案已移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冬 顾轩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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