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经信局原副局长蒋利人因受贿罪获刑3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21-01-28 19:06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中国检察网1月27日消息: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阜阳市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蒋利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蒋利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标签: 受贿罪 阜阳市 蒋利人 相关阅读 阜阳市颍东区经信局原副局长蒋利人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颍东区经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利人以涉嫌受贿罪向颍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阜阳颍东区经信局副局长蒋利人被查 阜阳市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利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被控受贿数额巨大 六安这2名干部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以“合作”名义获取“利润”,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 阜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苏民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苏民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拆迁、工程款拨付、消防检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登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 确定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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