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六安检察消息:日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荣某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中,承办检察官审阅卷宗时剥丝抽茧、察微析疑,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成功追诉被告人曾某某。
经审查查明:2018年下半年,曾某某伙同被告人石某某、荣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卢某驾驶铲车,在六安市裕安区淠河河道盗采砂石,共出售获利约15万元,经安徽地质矿产勘查局312地质队、六安市裕安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所非法开采的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为7100余吨,经济价值为50余万元。
庭审中,曾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最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曾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通过对漏犯的成功追诉,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诉前主导责任,也维护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公平公正,确保依法惩处不漏一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