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8月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王川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川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川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王川出生于1975年10月,湖南隆回人,2005年至2008年,任广西武宣县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后任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11年,任广西马山县委常委、副县长,2014年,任广西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015年至2020年,历任良庆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等职。2021年开始,任北海市合浦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等职,后升任合浦县委书记。
2025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
2025年7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川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合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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