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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管控防隐患 东至县一加油站未按规定登记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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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池州公安在线消息,6月20日,东至县公安局张溪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对购买散装汽油的顾客未按规定进行身份证登记,违反了加装散装汽油的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民警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加油站立即整改并处以警告处罚。

民警提醒:

1、购买散装汽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必须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经实名登记后方能购买。

2、严禁不核对本人身份使用冒用的身份证件和不查验证件只登记身份证号;若加油站遇到前来购买散装汽油而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可疑人员,要拒绝销售并及时拨打110或直接报告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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