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固镇:被告人醉酒驾车+辱骂民警 拘役三个月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酒后开车上路行驶,遇到交警路检,不仅不配合,还辱骂执法民警。日前,固镇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被告人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李某在某羊肉馆吃饭时,喝了七八两劲酒,饭后李某驾车离开,当行驶至某红绿灯路口时,被执法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李某被查获时的静脉血乙醇含量值是218.8mg/100m1,属于醉酒状态。另查明,在公安民警对李某抽血时,李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公安民警。

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予以从重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陶娜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