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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首例洗钱案件开庭审理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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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消息,10月12日下午,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了薛某洗钱一案,该案系亳州市首例洗钱案件。

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薛某明知10万元系李某某受贿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签订虚假协议,提供资金账户转账的方式协助转移该贿赂款项,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薛某涉嫌犯洗钱罪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谯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推动该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薛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愿意接受处罚。经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对薛某可依法适用缓刑。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薛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切勿帮助犯罪分子用投机取巧的方式掩饰、隐瞒犯罪事实,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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