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开放房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业务。安徽省住建厅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模式。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我省对是否办理“房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业务没有一刀切规定。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当地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近年来,我省住房公积金资金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已达90%以上,按照《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已处于预警阶段。
编辑 许大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