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如何收养小孩 安徽省民政厅回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民政厅网留言咨询如何收养小孩。这位网友称,大龄晚婚女性(无子女)想要收养省儿童福利院的女婴,要求身体健康,不知道是否有合适的?

安徽省民政厅回复:为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管理,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民务字〔2021〕68 号)规定,收养申请人应当登录安徽省收养评估系统(可从“安徽省民政厅官网”中“收养登记申请”通道进入),实名注册成功后可浏览系统中可被收养人基本信息,选定意向被收养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经收养登记机关审核后在系统内备案。

收养登记机关根据收养申请人系统中提交收养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择前5名为评估对象,通知评估机构(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单位)对评估对象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综合评估第一名且综合得分在60 分以上的家庭为拟收养家庭进入融合期评估,签署《融合期间委托监护协议》。融合评估良好的,按规定确定为最终收养家庭,办理收养登记。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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