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2年5月9日下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南湖、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宣城、广德市公安局禁毒及法制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就检察机关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廓清方向。
据介绍,宣城辖区内有南湖、宝丰两家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五百人,占全省总戒毒人员近半数。2021年8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单位之一。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动员,于同年9月中旬将标有“检察监督联络办公室”的牌子,正式挂到了两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开启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长期、全面、深度合作的“启动键”。
8个月来,宣城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支持、通力配合,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探索了新路径,逐步形成了相互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新工作局面,不断增强试点工作成效,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新样板。
2022年3月,宣城市检察院通过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联络办公室发现,存在对强制隔离戒毒尚有6个月余期的刑满释放人员孙某某,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及时送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情形。
经追查,得知出现脱管的原因是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对刑罚期满仍需强制隔离的戒毒人员,在送交程序及内部衔接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沟通不畅和信息不对口的问题,致使部分仍需强戒的人员处于失管、脱管状态。
发现线索后,宣城市检察院又继续通过执法业务平台梳理转捕刑拘人员300余名,核对排查发现近五年来还有多名戒毒人员存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而未执行的情形。为此,宣城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与当地公安部门走访对接,在充分沟通协调中核实线索,并了解是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以社区矫正等其他方式对上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了执行。
刑罚执行与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不同的执行内容,在刑罚执行完毕后需要继续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进行无缝衔接。针对此类情况,宣城市检察院拟制了检察建议书模版,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将梳理的相关案件线索交办给各基层院,就案件办理、监督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部署。
截至目前,宣城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件。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目前公安机关已反馈采纳2件,且立即开展了专项自查活动。
驻所工作室成立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配合下,宣城市检察机关对强制戒毒各环节的行政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纠正违法违纪苗头。不仅如此,驻所检察官还在监督中宣传法治、加强教育引导,营造了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环境。
查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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